民族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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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英烈应被永远铭记!

咸宁3所烈士陵园被列为市级保护单位

更新时间:2021-08-24 10:14:23点击:

近日,市政府发文,将我市咸安区鄂南烈士陵园、嘉鱼县烈士陵园、崇阳县烈士陵园列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,以加强烈士陵园规划建设和管理,充分发挥烈士陵园的功能作用,弘扬英烈精神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。

记者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了解到,烈士纪念设施主要包括烈士陵园、纪念堂馆、纪念碑亭、纪念塔祠、纪念塑像、烈士骨灰堂、烈士墓等,国家对烈士纪念设施实施分级管理,具体分为国家级、省级、设区的市级、县级及未入等级的其他烈士纪念设施。我市现有烈士陵园17个(咸安区1个,嘉鱼县3个,赤壁市7个,崇阳县2个,通山县4个)。其中,省级保护烈士纪念设施2处,分别是赤壁市烈士陵园、通山县烈士陵园。

其中,鄂南烈士陵园,2013年新建,位于咸安区广东畈村,由烈士纪念碑、纪念广场、烈士墓区、纪念馆、烈士纪念墙、纪念长廊等组成,园区占地面积67.5亩,总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,集中安葬着468名烈士。是我市红色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、咸宁市中共党史教育基地。

嘉鱼县烈士陵园,县级烈士纪念设施,始建于1960年,位于嘉鱼县鱼岳镇环城路59号,由烈士纪念塔、陈列馆、纪念广场、烈士墓区等组成,后几经修缮,现占地250余亩,陵园集中安葬着227名烈士。是咸宁首批地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、湖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、咸宁市中共党史教育基地。

崇阳县烈士陵园,县级烈士纪念设施,1973年经崇阳县革命委员会报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兴建,1985年因城市发展规划需要重新修建,位于崇阳县天城镇鹿门铺村,由烈士纪念碑、烈士墓区、纪念广场等组成,集中安葬着38名烈士。目前,陵园正在进行改扩建,园区规划占地面积50亩。

近年来,咸安区、嘉鱼县、崇阳县不断加大县级烈士陵园的资金投入,完善园区纪念设施,大力提升服务管理质量,发挥烈士陵园的褒扬教育功能。